我們家的對面,住了一戶「大戶人家」。
說是「大戶人家」,其實也就是坪數比我們家大,人口也比我們家多,並不是生活比較富裕的意思。
對面這戶人家從以前就常常為了分錢、為了誰當老大而大打出手,甚至打到頭破血流,偶爾打輸架的人會逃到我家來避難,然後隔著路互相朝對面破口大罵、丟石頭。
我家借別人住一陣子是還可以忍受啦!可是很討厭的是,每次他們隔著門吵架丟石頭,都會砸破我家無辜的窗戶玻璃,害得我家也不得安寧。而且過來的人還會趁機偷拿我家的錢、吃光冰箱裡的食物、摔壞我家的家具,更過份的是,竟然因為我們脾氣好就欺負我們家的人。
這樣的鄰居真的很討厭,可是也因為住得這麼近的關係,對面一個大哥跟我家大姊結了婚,結婚之後也在我家住了下來。雖然姊夫偶爾會炫耀他們家有多大,陽台曬了一大堆衣服的景色有多壯觀,光是廁所的數量也都比我家的房間還多。但是我每次問他:「那你怎麼不想搬回去住?」他卻都不說話。
對面有一陣子比較安靜了,於是姊夫帶著小表弟、小表妹去對面看看,告訴他們這是爸爸原來的家。小表弟小表妹不懂事,以為我們家所有的人原本都住在對面,於是就對著其他小小孩說:「我們通通都是從對面搬來的,我們跟對面其實都是一家人。」害的有幾個小孩傻傻地以為自己也跟對面是一家人。
前陣子,對面那戶「大戶人家」,因為負責管錢的人亂花錢,又總是對其他兄弟動手動腳,眼看他就要被憤怒的人們圍毆的時候,那個人突然轉移話題,說:「你們都忘了,對面也是我們家的,對面也放了許多錢啊!而且那些錢還是以前過去那邊的人一起帶去的!」但是事實上,那些過來我家的人都是自己在外面把錢花光了,我們家沒有用到他們任何一毛錢,反而是他們錢花不夠,還偷走我們家的錢。
「三哥的日記不是有寫,我們家是最早過去按門鈴的人,也就是說,對面那間房子是我們最早發現的,所以是我們的!」
「因為對面那一家跟我們家,以前都是屬於同一個大地主,又是同一家建設公司蓋的,都用了同樣的建材,接同一條的自來水管線,所以對面那一家也是屬於我們家的一部份!」
「那麼從今以後,我們多一條家規:對面那間房子是我們家神聖不可劃分的一部份,如果有誰要破壞這個規定,就是要破壞我們家的團結,破壞社區的安寧!」
接著,那些本來很憤怒的人們忘了原本要爭吵的事情,配合著搞爛他們家裡經濟狀況的大壞人,開始逢人就說我家是屬於他們的,如果有人敢反駁,就拿著刀子威脅恐嚇對方,直到對方同意為止。
對面這些人是全部喪心病狂了嗎?忘了他們老愛掛在嘴邊的禮義廉恥了嗎?當初他們買下來的只有他們家的房子,登記的土地也只有他們家那個地址,結果因為他們的貪得無厭,現在他們自己定一條家規,以為就可以罷佔別人家了嗎?
雖然我們家曾經讓他們家的人來住(來避難),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家是他們的。
雖然他們是這附近的鄰居裡,最早來我家按門鈴拜訪的一戶,但是我們更早以前就住在這裡了!他們只是來過來我家當客人的!
雖然姊夫住在我們家,也算是我們的家人,但並不會因為姊夫跟他們有血緣關係,我們家就變成他們的!
雖然基於禮貌,我們還會稱呼對面的大人叫叔叔、阿姨,但是事實上,我們很討厭這樣不要臉又惡霸的壞鄰居,也不屑跟他們當一家人。
我們家一直就是我們家的,絕對不屬於對面那個惡鄰居的!
漢文影片--勿忘反分裂法: Let Taiwan Be Taiwan (from 台灣英社)
- 留言者: IV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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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7-03-15 02:20:09
後來看了影片才恍然大悟~終於看懂意思了
哈哈哈
太妙了
比喻得太棒了
- 留言者: coolmo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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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07-03-16 01:43:24
歡迎有空進來坐坐。
- 留言者: 水筆仔阿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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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網址: http://blog.roodo.com/fairy220/
- 日期: 2007-03-16 09:27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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